110050

  • A类份额
  • C类份额

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中低风险(R2)

110050

  • A类份额
  • C类份额

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概览
  • 基本信息
  • 基金经理
  • 费率结构
  • 资产组合
  • 基金净值
  • 基金分红
  • 产品公告
  • 销售机构
  • 风险提示函
转型日期: 2020-12-07 资产规模: 160.89 亿元
1.0397
单位净值(元)
-0.02%
日涨跌
1.1472
累计净值(元)
基金净值日期:2026-11-02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C
基金代码: 11005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转型日期: 2020-12-07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梁莹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 数据截至2026-09-30:16,088,960,356.98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历史沿革: 2020年12月7日,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事项由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调整基金合同中基金运作方式、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基金资产估值、收益分配政策、风险收益特征、基金信息披露等条款,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6年三季度,国内经济基本面延续弱复苏格局,宏观景气度先降后稳,整体呈现供给强于需求、外强内弱的结构性特征。外需方面,全球产业链重构与贸易多元化布局的红利持续释放,出口维持高景气,7月、8月出口金额(美元计价)同比分别增长23.7%和25.0%,制造业PMI新出口订单指数连续三个月位于荣枯线附近,外需韧性犹在,对国内工业生产仍形成稳定支撑。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疲弱,地缘冲突和经贸摩擦多发频发,美国长端利率高位运行,海外扰动较二季度有所加大。国内制造业PMI于7月回落至49.2%、8月录得49.8%,连续两个月处于收缩区间,9月在一揽子稳增长政策发力下回升至50.1%、重返扩张区间,生产分项9月回升至51.7%,显示生产端韧性尚在,但新订单指数仍在荣枯线附近徘徊,终端需求修复偏慢、产需匹配度走弱的矛盾尚未明显缓解,票据利率贴近历史低位运行亦折射实体融资需求不足。物价方面,PPI同比涨幅维持在3.5%以上,仍主要受能源价格和上游行业价格改善推动;CPI同比则明显走弱,7月、8月分别为0.5%、0.8%,反映终端消费需求不足。总体来看,通胀结构性特征突出、整体广度有限。展望四季度,预计国内物价延续温和偏弱格局、通胀约束有限;外需仍存结构性韧性,但海外不确定性持续扰动;内需修复节奏偏缓、实体融资需求改善力度不足,需求端整体呈现外强内弱、复苏动能偏弱的特征。总体而言,三季度经济修复动能先弱后稳,内需不足、供强需弱仍是当前经济运行的核心结构性问题,稳增长政策发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所上升。

三季度宏观政策延续稳健偏宽松基调,操作上更加突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和多工具协同,流动性调控工具箱和利率调控框架进一步完善。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及三季度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先后明确,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综合运用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引导货币市场短端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平稳运行。操作层面,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维持1.40%不变,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续16个月保持不变;隔夜逆回购工具常态化运用,买断式逆回购7月、8月加量续作,9月等量续作,9月MLF(中期借贷便利)加量续作并净投放2000亿元;9月末PSL(抵押补充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集中加力。资金面整体平稳均衡,DR007(存款类金融机构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中枢围绕1.40%的政策利率窄幅波动,季末有所转松。债市收益率主要受基本面偏弱、宽松预期升温与政府债券供给放量等因素交织影响,呈长端震荡走强、曲线由陡转平走势。其中,中短债收益率在7月初资金面均衡宽松下延续低位,1年期AAA评级同业存单收益率最低达1.46%附近;此后政府债券发行缴款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形成一定消耗,存单利率震荡回升,8月下旬最高回升至1.49%附近,季末随着央行流动性投放有所回落,截至三季度末,1年期AAA评级同业存单收益率收至1.47%。长债收益率在7月上旬受止盈压力和资金面预期修正影响一度上行,10年国债收益率最高达1.75%;此后在景气度回落、通胀走弱和宽松预期升温支撑下趋势性走强,9月末最低触及1.67%,截至三季度末,10年国债收益率收至1.68%附近。1年期国债收益率自7月低点1.11%回升至1.22%附近,10年与1年国债期限利差明显收窄。整体来看,三季度收益率曲线由上半年的陡峭化转向平坦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久期1.5年内的信用债作为主要配置资产,基于对经济基本面和宏观政策的分析,同时结合债券市场供需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调整组合久期和杠杆水平。总体来看,本基金三季度在保障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后续本基金将持续跟踪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及流动性变化,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风格,通过优化短端资产结构、动态调整久期与杠杆比例,严控信用、利率及流动性风险,夯实票息收益,在保障组合高流动性、满足投资者申赎需求的前提下,持续为持有人创造稳健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展开更多

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莹 2020-12-07 --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20%
注: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收取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查询日期:

--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类型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固定收益类投资 18,516,908,881.22 98.8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476,894.03 0.89%
其他各项资产 48,693,286.72 0.26%
合计 18,733,079,061.97 100.00%
总资产:0元 !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规模)= 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11.5%)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债券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4中信银行债01 212400007 5,900,000 3.70%
2 25国开02 250202 4,200,000 2.63%
3 26建设银行CD247 112605247 3,000,000 1.84%
4 24北京银行03 2420018 2,800,000 1.76%
5 24南京银行01 2420021 2,500,000 1.57%
基金分红
~
查询
导出
权益登记日 基准日 每份红利(元) 红利发放日
2026-10-22 2026-10-16 0.0065 2026-10-23
2026-07-21 2026-07-15 0.003 2026-07-22
2026-05-11 2026-04-30 0.004 2026-05-12
2026-02-10 2026-02-04 0.004 2026-02-11
2025-10-28 2025-10-21 0.01 2025-10-29
2025-07-17 2025-07-10 0.01 2025-07-18
2025-04-24 2025-04-17 0.01 2025-04-25
2025-01-20 2025-01-14 0.01 2025-01-21
2024-10-22 2024-10-15 0.01 2024-10-23
2024-07-16 2024-07-09 0.01 2024-07-17
暂无数据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机构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0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bchina.com 95599
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oc.cn 95566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spdb.com.cn 95528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ib.com.cn 95561
0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ebbank.com 95595
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psbc.com 95580
0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hxb.com.cn 95577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2)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等。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跨市场ETF补券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