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在目标日期(即205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五年以上,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将面临在五年最短持有期内赎回无法确认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净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较大比例投资特定资产的特有风险、遵循既定投资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险、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投资者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3)各时间段基金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以及下滑曲线可能调整的特殊风险;(4)目标日期之后基金转型的风险;(5)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6)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7)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ETF而面临的香港市场股票及ETF投资交易、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殊风险;(8)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