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LOF)
161123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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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股票型 中风险(R3)
概览
成立日期: 2015-06-03 资产规模: 5.25 亿元
单位净值(元)
1.4669
日涨跌
0.81%
累计净值(元)
0.5840
基金净值日期:2025-11-28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LOF)
场内简称: 并购重组LOF
基金代码: 161123
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成立日期: 2015-06-03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刘砚芳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 数据截至2025-09-30:525,042,183.45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的指数名称: 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
投资比例: 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历史沿革: 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由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易方达重组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重组分级B类份额的运作。
展开
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砚芳 2025-11-29 --
刘树荣 2017-07-18 2025-11-29
成曦 2016-05-07 2020-04-23
王建军 2015-06-03 2016-07-06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内交易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场外交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200万 0.6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交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及以上 0.50%
本基金场外交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364 0.50%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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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权益投资 94.31%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3%
其他各项资产 0.26%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43.12%)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立讯精密 002475 508,800 6.27%
拓普集团 601689 394,595 6.09%
海光信息 688041 119,224 5.74%
欧菲光 002456 1,706,600 4.25%
沪硅产业 688126 844,880 4.15%
中国船舶 600150 626,300 4.13%
海航控股 600221 13,177,200 4.07%
中国交建 601800 1,823,800 3.04%
上海电力 600021 721,946 2.91%
电投能源 002128 574,550 2.47%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规模)= 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基金份额退市风险;投资北交所股票、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中国证监会对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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