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恒生科技ETF联接(QDII)A
013308
资产组合
013308

  • A类份额
  • C类份额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ETF联接基金 中高风险(R4)
概览
成立日期: 2022-04-29 资产规模: 15.99 亿元
单位净值(元)
1.2886
日涨跌
1.22%
累计净值(元)
1.2886
基金净值日期:2025-04-30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生科技ETF联接(QDII)A
基金代码: 013308
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成立日期: 2022-04-29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刘依姗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净值: 数据截至2025-03-31:1,598,540,834.99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的指数名称: 恒生科技指数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科技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科技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此外,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科技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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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依姗 2025-04-11 --
PAN LINGDAN(潘令旦) 2023-06-21 2025-04-11
成曦 2022-04-29 2023-09-09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60%
1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29 0.50%
30-179 0.10%
18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0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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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基金投资 89.89%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14%
其他各项资产 1.97%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93.12%)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13010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93.12%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1)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有风险,包括境外地区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等;(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主要集中于科技行业的集中度风险、部分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3)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等;(4)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5)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或采用特定投资方式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于期货、期权、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定品种以及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的风险和使用金融模型风险的特有风险等;(6)终止清盘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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