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C
012757
资产组合
012757

  • A类份额
  • C类份额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 中风险(R3)
概览
成立日期: 2022-02-22 资产规模: 0.73 亿元
单位净值(元)
0.9121
日涨跌
-0.39%
累计净值(元)
0.9121
基金净值日期:2025-04-30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C
基金代码: 012757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成立日期: 2022-02-22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李博扬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净值: 数据截至2025-03-31:73,450,050.06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标的指数名称: 中证龙头企业指数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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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该指数基于行业成长性,在各行业内选取不同数量的头部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从中进一步选取规模和盈利能力靠前的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宏观经济数据方面,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保持平稳增长,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速达9.1%,表明中国科技制造升级趋势仍在持续。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4%,较去年12月有所改善,随着新的一年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后续相关消费需求可能进一步释放。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我国实施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首次将赤字率提高至4%左右,货币政策明确将择机降准降息,两者协同配合,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刺激投资与消费,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资本市场方面,一季度A股受AI产业链投资升温驱动,整体震荡上行,但板块间呈现出分化的特征,科技成长板块领涨,中小市值风格占优,大市值风格相对疲弱。A股成交额维持在万亿以上,但3月下旬缩量明显,显示投资者情绪趋于谨慎。中证龙头企业指数包含A股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指数整体偏大市值风格,本报告期内,中证龙头企业指数下跌0.18%。

本报告期为本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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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博扬 2024-06-08 --
FAN BING(范冰) 2022-02-22 2024-06-08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4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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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权益投资 93.8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0%
其他各项资产 0.44%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54.54%)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贵州茅台 600519 6,700 11.78%
宁德时代 300750 28,340 8.07%
中国平安 601318 115,602 6.72%
招商银行 600036 132,900 6.48%
长江电力 600900 131,400 4.12%
比亚迪 002594 9,700 4.10%
紫金矿业 601899 176,900 3.61%
东方财富 300059 135,576 3.45%
中信证券 600030 104,800 3.13%
五粮液 000858 20,800 3.08%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2)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3)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4)终止清盘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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