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
005667
资产组合
005667

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中低风险(R2)
概览
成立日期: 2018-10-26 资产规模: 10.02 亿元
单位净值(元)
1.0190
日涨跌
0.01%
累计净值(元)
1.2316
基金净值日期:2026-02-02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5667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成立日期: 2018-10-26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杨真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 数据截至2025-12-31:1,002,081,275.50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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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5年四季度,国内经济基本面下行态势放缓,整体呈现弱势企稳状态。10月,各项经济数据均显著回落,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环比处于历史同期低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延续前期的大幅回落态势,房地产投资、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均呈下行表现。11月经济下行节奏放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回升至历史同期中性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在经历了7-10月较大幅度下滑之后边际企稳,三大投资领域表现分化——房地产投资继续下行,制造业投资回升,基建投资企稳。我们认为,短期经济边际企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地的带动效应开始显现,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均有所受益。二是全球制造业周期仍处于向上阶段,11月各类产品出口均有所回升,尤其是10月下行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同时需要关注的是,地产对经济的拖累仍在持续,一方面表现为其对房价和居民净资产的拖累,另一方面体现为地产投资的持续回落。

债券市场在本季度的表现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0月,地缘博弈出现变数,二十届四中全会落下帷幕,央行宣布恢复国债买卖操作,债券收益率震荡下行;11月,处于政策真空期,债券收益率低位盘整;12月,市场对超长期债券的发行和银行的承接能力有一定的担忧,收益率震荡上行,其中超长债的调整尤其明显。整个四季度,债券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走势,短端利率表现较好,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5bp,3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8bp,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4bp收于2.00%,3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2bp收于2.27%。

组合操作方面,本基金选择中短期限的利率债作为主力配置品种。四季度,在市场波动中,组合灵活调整久期,并保持一定的杠杆仓位获取票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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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真 2021-06-12 --
王晓晨 2018-10-26 2022-06-18
张雅君 2018-10-26 2021-06-12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29 0.10%
3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注: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收取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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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固定收益类投资 97.4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5%
其他各项资产 0.20%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4.46%)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债券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4国开15 240215 1,700,000 17.49%
25国开20 250220 1,100,000 10.92%
23国开03 230203 1,000,000 10.46%
24国开08 240208 800,000 8.09%
24国开05 240205 700,000 7.50%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规模)= 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30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8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而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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