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A
003214
资产组合
003214

  • A类份额
  • C类份额
  • D类份额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中低风险(R2)
概览
成立日期: 2016-08-24 资产规模: 16.37 亿元
单位净值(元)
1.0161
日涨跌
0.02%
累计净值(元)
1.3283
基金净值日期:2025-10-30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A
基金代码: 003214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成立日期: 2016-08-24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李一硕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 数据截至2025-09-30:1,636,735,635.19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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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济边际上面临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大。从7到8月份的数据来看,增长压力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整体有所回落,环比处于过去几年中的最低水平;大类行业中,制造业各类行业均走弱。其次,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下降,尤其是7月份单月下降明显。除了房地产投资继续拖累的影响之外,此前相对较好的制造业投资及基建投资增速出现下滑趋势。最后,上半年较好的消费数据三季度以来增速有所下行,以旧换新类相关品种增速走低。

虽然经济整体增速有所回落,但三季度债券市场出现了较为显著的调整,持续时间也较长。由于市场资金面整体稳定,短端品种收益率相对稳定,但长端品种收益率上行幅度较大,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变化态势。从市场波动的原因来看,一方面,随着权益市场的乐观情绪不断累积,风险偏好改善对债券市场带来了冲击。另一方面,三季度债券供给节奏整体偏高,一级市场发行频频面临压力。此外,一些事件性因素也阶段性对债券市场带来了影响。

总体而言,虽然宏观经济三季度边际回落,但在国内外不确定性较大的环境下仍展示出一定韧性,尤其是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信心不断恢复。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近期的调整更多的是一种对此前预期的修正。在经历了三季度的市场利率上行后,债券资产的价值明显改善,收益率进一步大幅上行的风险整体可控。

操作上,组合以中短期信用债投资策略为主,主要关注票息配置价值,并积极参与骑乘策略,同时保持一定范围内的久期灵活度和适度的杠杆比例。三季度组合久期边际较今年二季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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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一硕 2022-06-09 --
胡剑 2019-11-02 2022-06-09
张雅君 2016-08-24 2019-11-27
李一硕 2017-02-15 2019-11-02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29 0.75%
30-364 0.10%
365-729 0.05%
73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0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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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固定收益类投资 99.20%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0.38%
其他各项资产 0.42%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19.03%)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债券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2建行二级资本债02A 092280131 700,000 4.48%
22陕煤化MTN011 102282364 600,000 3.85%
22工行二级资本债04A 092280134 600,000 3.84%
25农发11 250411 600,000 3.70%
23江苏租赁绿债01 262380001 500,000 3.16%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而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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