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行业领先混合
110015
资产组合
110015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 中风险(R3)
概览
成立日期: 2009-03-26 资产规模: 9.14 亿元
单位净值(元)
2.805
日涨跌
0.29%
累计净值(元)
3.651
基金净值日期:2025-07-21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行业领先混合
基金代码: 11001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成立日期: 2009-03-26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彭珂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净值: 数据截至2025-06-30:913,517,336.10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行业领先企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投资目标: 在优化行业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从行业领先企业中精选行业龙头与高成长企业进行投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历史沿革: 本基金于2015年7月25日由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详见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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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5年第二季度A股主要市场指数以上涨为主,其中上证50指数上涨1.74%,沪深300指数上涨1.25%,中证800指数上涨1.18%,创业板综合指数上涨5.80%。行业方面,国防军工、通信和银行指数等表现较好,涨幅均超过了10%,而食品饮料和家电指数表现较差,跌幅均超过了5%。

回顾2025年二季度,市场虽然整体上涨但呈现明显的结构性和快速轮动特征。红利逐步缩圈至银行,成长行业在新消费、创新药和AI中持续轮动,顺周期公司则在经济复苏预期的反复中持续波动。

面对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相对充沛的流动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仍将维持当前状态,成长行业表现会相对突出。但是成长行业中,依然需要仔细甄别真正有明显产业趋势的行业,同时需要重视估值匹配度。以新消费为例,除了部分龙头公司需求体现明显结构性增长特征外,相当部分公司增长持续性并不强,但市场过于线性外推当下增长的持续性,并给予了比较高的估值,一定程度上需要注意风险。而创新药和AI的产业趋势更为明确,尤其海外AI产业链经历过一季度大幅回撤后,伴随着海外AI应用爆发以及海外大厂坚定的资本投入,海外AI产业初步有产业闭环趋势。而顺周期公司整体基本面仍有一定压力,预计部分白酒和餐饮公司基本面复苏需要更长时间,但其估值和预期也普遍处于低位,中长期看已经有较高赔率,超跌机会值得持续关注。

因此,本基金基于上述思路,二季度减持了汽车和电力设备等行业,增持了交通运输、电子、通信和银行等行业。在未来的行业选择上,本基金仍将主要关注两类投资机会:一类是自下而上挖掘商业模式优异、竞争能力和公司治理得到充分验证、且估值处于相对底部的优质公司;另一类是产业层面有中周期供需错配机会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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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彭珂 2025-04-12 --
冯波 2010-01-01 2025-04-12
伍卫 2009-03-26 2010-12-31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20%
500万≤M<1000万 0.30%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364 0.50%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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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权益投资 93.74%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14%
其他各项资产 0.12%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48.26%)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顺丰控股 002352 1,405,700 7.50%
招商银行 600036 1,390,900 7.00%
贵州茅台 600519 41,893 6.46%
燕京啤酒 000729 3,515,600 4.98%
泰格医药 300347 700,800 4.09%
三一重工 600031 2,028,500 3.99%
江苏银行 600919 2,779,300 3.63%
中际旭创 300308 225,900 3.61%
沪电股份 002463 754,300 3.52%
神火股份 000933 1,909,730 3.48%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全部
全部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股票资产主要投资大型企业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等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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