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
001076
资产组合
001076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 中风险(R3)
概览
成立日期: 2015-04-23 资产规模: 16.11 亿元
单位净值(元)
1.883
日涨跌
-0.42%
累计净值(元)
1.883
基金净值日期:2025-07-22
  • 累计收益
  • 历史定期收益
区间收益率:0.00% 区间最大回撤:0.00%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代码: 001076
基金类型: 混合型
成立日期: 2015-04-23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陈皓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净值: 数据截至2025-06-30:1,611,446,013.24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改革红利相关的资产。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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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现任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一览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关税主导市场波动,4月初美国对全球进口商品超预期加征关税,引发市场显著回落,随着后续关税谈判推进,市场风险偏好逐步修复。二季度市场先跌后涨,以行业、个股的结构性机会为主,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创业板指、科创50涨幅分别为1.74%、1.25%、0.98%、2.08%、2.34%、-1.89%,其中国防军工、银行、通信、传媒、农林牧渔等行业涨幅居前,食品饮料、家电、钢铁、建材、汽车等行业相对落后。

本基金二季度表现较好,主要由于我们在波动中依然坚持中观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基于产业发展和公司经营周期构建组合,持仓较多的AI相关产业链、军工、医药、周期、海风等均贡献了一定超额收益。二季度国内外的AI模型不断迭代,AI功能正在加速赋能现有互联网生态场景,AI商业化闭环雏形初现,本基金持仓的AI相关标的有望持续受益于这一产业浪潮。同时,我们看到军工、创新药等行业也迎来了自己的“DeepSeek时刻”,市场对这些行业的预期出现反转,相关产业链和公司的价值正在不断被重估。此外,我们持仓的海风、制冷剂等景气持续向上或进入反转的制造业、周期细分领域也贡献了部分收益。

我们认为下半年的A股市场表现仍值得期待,一方面,AI、军工、创新药等产业进展方兴未艾,有望推动相关公司的价值中枢继续提升;另一方面,海外降息周期并未结束,国内政策对于资本市场的呵护力度不减。展望下半年,我们有望看到越来越多的行业迈入新阶段,并催生更多的投资机会,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为持有人带来满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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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皓 2022-01-12 --
郭杰 2015-04-23 2022-01-12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7-29 0.75%
30-364 0.50%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00%
管理费、托管费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点击查看:
网上交易优惠费率
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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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月31日
  • 06月30日
  • 09月30日
  • 12月31日
查询
资产配置
权益投资 89.0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85%
其他各项资产 0.08%
合计 100.00%
为何总资产与资产净值不一致?
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46.53%)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纳思达 002180 4,187,498 5.96%
大金重工 002487 2,892,860 5.91%
ST华通 002602 8,235,998 5.66%
香农芯创 300475 2,514,900 5.56%
东山精密 002384 2,310,800 5.42%
巨化股份 600160 2,310,955 4.11%
道通科技 688208 2,033,370 3.86%
明阳智能 601615 5,049,200 3.60%
东睦股份 600114 2,652,200 3.35%
开润股份 300577 2,441,925 3.10%
更多资产组合信息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负债,因为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负债(如应付账款等),所以会出现基金总资产与基金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根据计算原则,公式中三个要素均为整个基金(不区分份额)层面数据。
确定
基金净值
基金分红
产品公告
全部
全部
销售机构
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详情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资产配置风险;(2)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改革红利相关的资产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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