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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美元现汇份额)
基金代码   110032
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成立日期   2012-08-21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成曦、余海燕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规模   数据截至2014-12-31:73,554,457.07元
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比例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此外,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历年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018年2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以来
(截至2022-12-31)
2022年
四季度
2022年
三季度
2022年
上半年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人民币份额)-29.30%11.79%-16.51%-2.26%
业绩基准-35.73%11.46%-17.56%-2.33%
 
 2021202020192018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人民币份额)-23.13%-8.21%16.04%-5.35%
业绩基准-24.29%-9.05%12.18%-7.30%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人民币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2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05%;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73%。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历年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012年8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以来
(截至2022-12-31)
2022年
四季度
2022年
三季度
2022年
上半年
202120202019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人民币份额)-18.64%10.51%-16.46%-1.61%-22.94%-7.99%13.26%
业绩基准-23.05%11.46%-17.56%-2.33%-24.29%-9.05%12.18%
 
 2018201720162015201420132012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人民币份额)-5.57%16.90%4.55%-14.48%12.66%-6.85%7.68%
业绩基准-8.80%15.67%3.77%-13.55%10.70%-7.78%14.89%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人民币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05%;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73%。
以上数据均来自基金定期报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基金过往投资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均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发布数据错误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基金开通外币申赎业务带来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4)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法律及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5)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6)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如果境外投资市场的货币相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可能加大人民币份额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由于本基金外币份额的净值计算与汇率挂钩,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可能加大外币份额净值波动的幅度。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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